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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法院2018年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9-06 17:04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462

一、法院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

我院目前的案件地域管辖是蕲春县及辖区乡镇民、商事、刑事、执行案件,基层乡镇地理位置偏远,管辖范围点散线长。它既是领导机关,又是一线办案单位;协调好各方关系,负责全县的审判业务监督指导,自身又负有审理一审民事和执行、以及化解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促进经济增长的审判职责,每年都要承担繁重的办案任务,处理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

我院现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工会、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技术科、行政服务中心等庭科室,下设漕河法庭、蕲州法庭、刘河法庭、横车法庭、青石法庭、张榜法庭等6个基层法庭。现有在职在编人数119人 ,退休人员60人,雇佣制司法辅助人员18人。

二、2018年工作重点

2018年,蕲春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严格规范管理为抓手,以狠抓案件质效为突破口,以推进司法公开为重点,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三、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省财政厅下达预算总指标数3303.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303.39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61.42万元,我院将预算指标主要安排三大部分,其中人员经费2230.22万元(含绩效考核奖金95.8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60.22万元,项目经费512.95万元。项目经费分别为办案业务专项经费366.15万元,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96.8万元,不可预见经费项目5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8年本院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预算是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招待费13万元,与2017年相比较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指标基本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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