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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法院案件跟踪廉政监督卡

发布时间:2013-12-17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600

为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司法廉洁与公正,经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本院承办的所有案件进行跟踪监督,我们诚恳欢迎您对我院案件承办人不廉洁的司法行为给予监督,我们对你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确属违纪的,将严肃处理。

基本情况

当事人

原告(申请执行人):

被告(被执行人):

起诉时间

结案时

办案单位

案件承办人

序号

1

除在立案庭立案时应交费用外,是否另外向案件承办人交纳无正规收据的其它费用

有( 无(

2

是否有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有( 无(

3

是否有违反规定与律师交往

有( 无(

4

是否有过问非自己办理的案件

有( 无(

5

是否有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

有( 无(

6

是否有泄漏审判秘密

有( 无(

7

是否有其他违纪行为

有( 无(

需要说明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

填表人

住址

电话

姓名(盖章)

填卡说明见背面

填卡说明:

1、本监督卡在人民法院受案后,由立案庭送达给诉讼当事人;基层法庭承办的案件由法庭送达给被告方;刑事案件由刑事审判庭送达给诉讼当事人。

2、结案后,请案件当事人真实填写,在送达判决书时(或案件执行结案时)交给办案人员或直接交到本院监察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