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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让笔中情怀,传递法治“烟火气”

​——蕲春法院召开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4-03-22 09:45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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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工作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及司法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省法院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工作座谈会精神,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全面打造新闻宣传品牌,3月22日下午,蕲春法院召开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工作推进会。

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旭东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参加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宣传联络员、网评员参加会议。

首先,政治部副主任徐颖慧解读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接着,审管办法官助理孙莹宣读了《全市法院2023年度宣传工作情况通报》及2024年度各部门宣传联络员、网评员名单;随后,审管办副主任胡珊全面解读《2024年度重点新闻宣传计划》;然后,审管办主任顾峰华深入解读《蕲春县人民法院宣传调研年度考核办法》。

会议现场,青年干警代表就意识形态暨宣传舆论工作开展交流发言。

漕河法庭 蔡晓洁:“要做思想上的明白人、工作中的有心人、写作方面的用心人。要勤于思考,主动搜集宣传素材,勤于动笔,主动总结挖掘宣传亮点......”

张塝法庭 袁怡平:“要着眼于群众司法需求,宣讲语言接地气;要把握重要节点,注重宣传时效;要做好精心策划,宣讲法治聚人气......”

执行局 王丽娟:“我会通过文字、视频、图片等宣传方式,从案件办理、机制建设、活动开展、普法宣传等各方面讲好法院执行故事......”

立案庭 赵珍:“我将结合“无讼社区”创建、降低“万人成讼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等重点工作,充分挖掘提炼工作亮点、展现良好司法形象......”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同志就宣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善做政治方向的把控者。筑牢意识形态,强化责任制管理,切实发挥撰稿人、部门负责人、审管办层级把关作用,打好主动仗,守好主阵地。二是善做精于思考的策划者。抓好宣传工作必须用心谋划,敏于发现、精于实践,善于捕捉新闻线索和新闻要素。三是善做担当有为的实干者。庭长要重视新闻宣传工作,始终把这项工作当做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的重要工作来抓,把院领导的关爱转化为更高水平抓好宣传工作的不竭动力。四是善做默默付出的奉献者。今年是建国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的关键年,还是“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的起步年,各项工作的提档升级年,要胸怀大局、心有蓝图,努力用宣传的精彩描绘事业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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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同志与部分部门负责人和宣传联络员进行互动交流。他指出,司法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审判执行主责主业的延伸,亦是展现和记录法院工作成果、干警风貌的重要窗口。

一是政治站位要“高”。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扛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着力塑造和充分展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二是意识形态要“牢”。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其他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守好“责任田”,拧紧“安全阀”。

三是内容形式要“新”。要积极创新表现形式,运用更加生动活泼、富有创意、多样多元的短视频等方式,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

四是尺度把握要“准”。在新闻宣传过程中,要站在服务大局、弘扬法治的角度,全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有舆情风险意识,在案事例的选择上全面筛选把关。

五是案例挖掘要“早”。选取典型案例,提前布局,学会结合本院工作重点、上级法院热点做好宣传文章,发挥司法案例在培育、引领法治精神的示范作用。

六是宣传队伍要“强”。要培养一支“人人都是宣传员”的宣传队伍,以积极主动的工作占领法院思想阵地、文化阵地、舆论阵地,持续强化正面宣传,不断加强舆论引导,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

接下来,蕲春法院将积极适应全媒体、融媒体时代的新形势、新要求,全面展示蕲春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