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蕲春法院召开公开竞选湖北某产品公司、湖北某陶瓷公司破产管理人现场评审会,以公开评审打分的方式,从报名参与竞选的机构中择优选定破产管理人。会议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主持。
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该院从业务部门随机抽取七名资深法官组成评审小组,邀请检察院两名干警、本院督察室同志进行现场监督,县司法局两名公证员以及鉴定科干警参与见证。竞选过程中,该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的相关规定进行选任、公告,精心制定了评分细则、评分表。
会上,立案庭庭长朱帆领学了《蕲春县人民法院选优破产管理人办法》,鉴定科负责人康学斌汇报了案件进展情况,宣读了竞选机构名单。随后,各位评委认真审阅申报资料,对报名机构进行量化打分,确定排名前五名机构名单。
“本次公开竞选,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让执业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的破产管理人竞争上岗。同时,要强化程序性保障,注重各个节点合法性,要以公开树公信,以公信促公正,确保在阳光下依法依规开展评议工作……”叶专委对此次竞选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破产案件管理人的选任采用竞争方式进行,确保了选任程序的公平公正。下一步,蕲春法院将持续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强化破产管理人选任监管,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