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程楚杰 编审:胡珊)近日,蕲春法院刘河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11人的经济补偿金纠纷。
6月10日,曾在刘河镇福利院工作的11名员工来到刘河法庭,询问追讨工资补偿是否能够起诉,法官助理程楚杰热心地接待了这些群众,并详细听取了他们的诉求,了解到福利院已解除了与他们的劳动关系,但对工资补偿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希望刘河法庭帮助他们解决纠纷。
程楚杰给前来的群众分发了立案材料清单、立案须知,提供“菜单式”诉讼服务。
刘河法庭庭长何敏考虑到该起纠纷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切身利益急需解决,而诉前调解方式处理矛盾更利于解决纠纷,便第一时间联系刘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刘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考虑到11名员工年纪较大,为了方便老年人,6月14日下午,刘河法庭副庭长刘昱与刘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前往刘河镇福利院现场调解。
经过与调解员的沟通,该福利院与11名员工对补偿工资数额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当天下午,拖欠的工资补偿款当场得以履行完毕,11名员工感慨万千,“法庭的调解效率真高啊,解决了我们一直以来的‘心病’……”。
近年来,蕲春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坚决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