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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让司法建议“回声嘹亮”

——蕲春法院首份社会治理类司法建议得到县委批转

发布时间:2024-04-12 09:05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4

为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切实做到“抓前端、治未病”,近期,蕲春法院围绕“无讼村(社区)”创建,针对辖区某村委会不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及时提出社会治理类司法建议,并报送县委、政法委有关领导签批意见,努力让司法建议转化为推进和完善社会治理的良策。

望闻问切,找准“病灶”

今年3月,全县在大力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着力开展“万人成讼率”考核之际,发现某村委会有一件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存在较大民转刑风险。法庭干警前往处置时,该村委会有关人员既不愿告知当事人及其家人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拒绝出具家庭情况证明又不愿在调查材料上签字给矛盾纠纷化解带来重大隐患。

同时,在另一起以该村委会为被告的合同纠纷案件中,案件生效并进入执行环节后,该村委会既不依法据实申报财产,又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该案长期无法执结,损害了司法尊严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精准把脉,开好“处方”

针对反映出有关基层组织法律观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化解纠纷不力、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蕲春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出首份社会治理类《司法建议书》,提出“站稳人民立场,履行法定义务;聚力前端预防,防范化解风险;坚持枫桥经验,及时调处纠纷;弘扬共同缔造理念,共创和谐稳定”四点建议。

能动司法,赢得“回声”

该司法建议报送县委办、县委政法委后,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签批意见,要求“全县各乡镇要加强学习研讨,聚焦问题、狠抓整改,提高县域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相关乡镇党委政府收到法院司法建议后,一方面认真研读司法建议,充分认识到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对于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表示要举一反三,抓好整改,确保基层组织成员更好服务群众、履职尽责。

“建”有“纳”方能治“病”除“患”。一份份司法建议书,如同一剂剂良方。该司法建议的高质量推进、办理、回复,实现了“司法建议-决策参考-推动治理”的共治效果,彰显了以司法“小切口”书写法治“大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