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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法院公开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16:26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489

因工作需要,蕲春县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标一家招标代理公司,对我院采购刑事、民事科技法庭各一套项目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名称

蕲春县人民法院。

二、招标人地址

蕲春县漕河一路22号。

三、招标项目名称

建设刑事、民事科技法庭各一套。

四、招标项目地址

项目所在地办公楼一楼内。

五、项目建设预算

49.86万元。

六、代理范围

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设备(工程)价格预算清单 、资格预审、开标、评标、定标、协助签订合同、资料整理备案等招标全过程服务

七、投标人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在我县政府采购部门备案的政府采购代理公司。

(三)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乙级及乙级以上招标代理资质。

(四)项目负责人需要具备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五)近三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八、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标代理证书及证明我县政府采购部门备案的代理公司文件。

(二)报名时间:2018年3月23日15:00前。

九、联系电话

0713-7232404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