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气候干燥,森林火灾也需防患于未“燃”。为进一步提升群众防火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近日,蕲春法院张塝法庭搭好群众大舞台,联动行政庭在张塝镇孙冲村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两起失火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同时,邀请镇党委政府开展消防演练活动。400余名村民参与庭审旁听。
通过庭审现场学到了很多实用的法律知识,我们今后一定要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保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案件一 今年1月份,被告人李某在狮子镇赵畈村白果山祭祖过程中用打火机点燃鞭炮、香纸,后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赵畈村山林烧毁,经认定:过火总面积2300.5亩,其中有林地 6个小斑 428.8 亩;未成林造林地3个小斑 112.8 亩;荒田、荒地等非林地 3个小斑 557.7 亩;无立木林地 2个小斑 1201.2 亩。公安机关以李某涉嫌失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案件二 今年4月份,被告人吴某在张塝镇下马村五组的山上祭祖过程中点燃香纸,后不慎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下马村山林烧毁,经认定:过火总面积 232.2亩,共1个小斑,其中乔木林地 (有林地)1 个小斑 232.2亩(15.48 公顷)。公安机关以吴某涉嫌失火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法院考虑到案件均系祭祖引发的森林火灾,对大部分群众具有教育意义,故决定进行巡回审理。两被告人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认罚。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当以失火罪分别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同时,镇消防救援所向大家讲解了应急消防知识,并展示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液化气罐着火的处置方法。镇应急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部门通过拉横幅、发放告知书、展示森林防灭火宣传牌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共同奏响平安乡村“和谐曲”。
蕲春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用群众能听懂的语言、能理解的逻辑、能接受的方式将“巡回审理+普法宣传”用好用活,实现判决一案,教育一方,还一片绿水青山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