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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扬执行利剑 保卫碧水蓝天

——蕲春法院联合市环境局蕲春分局开展涉环保案件集中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9-06-05 13:3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82

(图/文:徐颖慧  编审:叶学军)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蕲春法院联合黄冈市生态环境局蕲春分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环保案件专项执行活动。5月31日活动启动当天,蕲春法院对五起环境整治类案件进行集中执行,坚决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


护航蓝天,雷霆出击显身手 

在赤东镇工作园区里竖立着鳞次栉比的陶瓷企业,这些企业在为蕲春人民带来富裕经济收入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环境问题。

市环境局蕲春分局在一次例行监测时发现,赤东镇工业园区中有三家陶瓷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这三家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都进行了无组织排放扬尘,且排放的粉尘、二氧化硫超过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此,市环境局蕲春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期限过后,因企业未及时履行义务,市环境局蕲春分局遂向蕲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上午8:30,蕲春法院执行干警与市环境局蕲春分局工作人员到达厂区,依次进行突击检查。执行干警们首先来到了厂区操作间,与市环境局蕲春分局工作人员对企业新购置并投入使用气体检测、气体排放设备进行检查,详细了解企业气体排放现状和方式。随后,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企业负责人向环保局工作人员缴清了全部罚金。

座谈会上,执行局长陈旭东告知企业负责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仅是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更是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企业要切实提高环保意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同时,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调整生产模式,优化生产环节,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守护碧水,强力治污保民生

“在我们日常监测中,还存在着一批小作坊式的个体经营户。他们数量众多且地理位置偏僻,做工粗放,随意排放废水,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金成向干警们介绍道。

邬某就是个典型的石材加工个体经营户。为了节约成本,他直接向渗坑排放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严重影响了该区域地下水安全。为此,市环境局蕲春分局向邬某下达了行政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经营,缴纳罚金,并尽早迁入石材集中加工基地,统一规范管理。

10:30,看到执行干警的到来,邬某打开了作坊大门并告诉干警,该作坊已停业整顿,正在办理石材集中加工基地的入驻手续。执行庭庭长王晓勇严肃告诫邬某:“工业废水未经处理随意排放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污染了周边生态环境,也极大影响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用水安全,你一定要加紧整改落实,一旦发现违法行为,我们将严厉惩处,绝不姑息……”

2019年以来,蕲春法院主动对接“五个蕲春”建设要求,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向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发起猛烈攻势,执结涉环保案件8件,敦促企业或个体户落实整改10家,缴纳罚金59万元,向环保部门及有关企业发送司法建议3条,为打赢全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誓夺“蓝天碧水保卫战”全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