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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效合一”力促审判绩效提实效

发布时间:2018-03-12 20:11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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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法院按照“一体化改革、全员化办案、常态化管理、精准化监督”工作思路,坚持落实“四效合一”,审判综合绩效取得了全市法院第一名的良好成绩。

一是坚持改革定效。按照全市法院“一创两化”发展战略,制定《院庭一体化改革方案》,坚持“三个打破”,立足“四个着眼于”,贯彻“五项基本原则”,全院案件管辖一体化、庭审排期一体化、全员办案一体化、巡回审判一体化、放权监督一体化得到有力推进。改革前后对比,受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分别上升64.80%、64.70%、50.32%,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司法改革示范法院”。

二是坚持管理增效。该院紧紧围绕审判流程走向,不断转变管理理念,明确各类司法人员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层级责任和权力边界。建立案件质量标准和专人评查制度,强化审判绩效指标动态监管和适时提醒干预,每月进行一次案件绩效考核通报。设立院内公示栏,开展案件质量警示,对出现案件质量问题实行黄牌警告并予以公示,年度累计2次被黄牌警告的,进行问责追责。针对“三诉”案件,每月组织员额法官进行相互交叉讲评,明确整改导向,促进质量提高。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提出指导和监督意见。2017年,由专班人员评查案件5989件,通报评析12期,纠正各种质量问题217个,全院“抓规范、强管理、提质效”得到较好落实。

三是坚持监督问效。对可能发生舆论风险、廉政风险、信访风险的“三险”重点案件,强化跟踪监管,落实报告处置制度。同时,从送达、排期、庭前会议、诉讼调解、开庭审理、文书制作、矛盾化解、重点案件监管等环节入手,构建法官、合议庭、庭长、分管院长及院长、审委会“五位一体”监控体系。出台了《违反审判纪律问责规定》,对出现的违纪案件由纪检监察室逐案进行核实,落实纪律追究。注重从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问题,对能够整改的实行“回炉”,不达到质量标准不予归档。注重从投诉举报中查纠问题,充分发挥聘请的16名执法执纪监督员职能作用,加强对法官的业内业外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反馈,落实责任追究,全覆盖常态化监督得到有力推进。

四是坚持考核评效。制定了《审判绩效考核办法》,落实党的建设和执法办案“双评双考”机制,每月常态化开展审判绩效通报。同时,以审管办为主体,大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信访案件评析、三诉案件评判、优秀文书评选等“四评”活动,并将结果纳入业绩考核。召开员额法官座谈会,签订“公正廉洁司法承诺书”,对影响审判绩效的顽疾问题,开展“集中会诊,精准施策,靶向治疗”,通过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科学评定业绩,倒逼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