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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委书记徐和木对县法院纪律作风整顿提出重要要求

发布时间:2013-12-09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351





(王海东)126日,蕲春县人民法院召开纪律作风整顿大会,县委书记徐和木和县人大、县政协、政法委等领导参加了大会,徐和木同志对整顿活动提出了重要要求。

徐和木说,县法院开展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是处在三大背景之下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有着极其重要意义,它对于改进法院工作作风、严肃法院工作纪律,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有着积极的作用。他指出,县法院开展好这次整顿活动,要强化“四个意识”。一是大局意识。要将法院审判工作置于县委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确保县委的各项政策在法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县中心工作服好务。要依法保护市场上的各类主体,对市场经济秩序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对市场主体实行最大限度的宽容,要对企业“容错、不赦罪”,为它们发展创造一个较好的环境。二是服务群众意识。要认真行使“保护”职能,依法审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条件。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依法审慎、稳妥地处理每一起案件,把为民服务的理念真正贯穿到审判活动中每一个环节。要依法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三是公信力意识。法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人民群众把法官当作正义的化身,法院的裁判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法律的检验,要办成铁案。只有法官过硬,审判过硬,才能赢得社会的尊重,才能取得群众的信服,才能更好地维护法律的权威。转变作风,严肃纪律不能失之于软,不能失之于宽。一定要树立正气,压倒邪气,各项工作才能开创一个新局面。四是团结意识。一个单位要兴旺,要干一番事业,必须要上下同心、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以大局为重,从整体利益出发,形成合力,形成一个有战斗力的集体。

在谈到如何搞好法院工作时,徐和木强调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要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无论碰到什么情况,这个原则不能动摇,这是一个方向性问题,不能有丝毫含糊。二是抓班子带队伍。干好工作,人是关键,要建好的班子,带好一流的队伍,才能干出好成绩,树立好形象。三是争先进创一流。法院要有明确的奋斗目标,要与蕲春在全市所占的位置相吻合,要有好的“精、气、神”,各项工作不能落后,要争先创优,要有一流的作风,创一流的业绩,让县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