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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②】“联+调+确”,念好诉源治理“三字经”

发布时间:2024-04-02 16:53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71

为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蕲春法院不断建立健全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的联动机制,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2022年10月26日,张某(化名)在湖北某公司工作过程中右手不慎卷入工厂机器内,造成右手受伤,经鉴定张某的伤情为八级伤残。张某和该公司就赔偿事宜分歧较大且多次协商无果,矛盾隐有激化之势,横车法庭和株林镇调解委员会主动介入,联合化解矛盾纠纷。

承办法官游攀对该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具体赔偿事项进行详细释法明理,并针对企业良性发展和伤者合法权益如何得到保护的问题,引导双方互谅互解。

最终,在法庭与调解委员会的合力调解下,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得到了缓解,该企业同意赔偿张某20余万元,并于当天履行完毕11万元。考虑企业的经济情况,张某同意剩余的9万元由企业分期支付,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事后,双方当事人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横车法庭当场依法对双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调解协议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依法出具裁定书。至此,该纠纷矛盾在一天内得到高效妥善化解。

近年来,蕲春法院紧紧围绕诉源治理课题,发挥“联动共治+人民调解+司法确认”作用,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让更多矛盾纠纷止于诉前。

司法确认有什么好处?

经过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可直接进行司法审查,省去了答辩期、上诉期等环节,节省了诉讼时间。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不收取诉讼费用,免费为当事人提供司法确认服务,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