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蕲春法院用心谋划,用笔勾勒,用情推动,描绘出一帧帧创建画卷,展示了新时代基层人民法庭优良司法形象。
谋定举措,在部署中强化作为
院党组高度重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和专班,一体推进基层人民法庭创建,形成了“1+6+N”特色方案,即1个总体思路、6大创建路径、N项特色举措,夯实特色创建基础。
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法院工作汇报,要求刘河、狮子、张塝三个乡镇,先行开展家事审判案件“先调后诉”试点,县司法局、县金融机构、县住建局、县总工会、县人社局等部门,在金融借款、物业服务、劳动争议领域开展“先调后诉”工作,切实把“抓前端、治未病”要求落实落地,得到省市法院一致好评。
点面结合,在推进中强化力度
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审判工作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坚持“以基层法庭为依托,以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巡回审判点为辐射”理念,构建“一庭两翼”模式下的服务乡村振兴和社会治理创新格局。
目前,建成法官工作室8个、诉讼服务站12个、巡回审判点15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4个,蕲州法庭“生态环境保护点”、横车法庭“企业法律服务点”、漕河法庭“婚姻家庭审判示范点”、刘河法庭“群众诉讼服务点”统筹发展,青石法庭、张塝法庭开展的“高价彩礼整治”“法治赶集”“法律五进”等多彩创建活动,整体发力,多点开花,赢得赞誉。
共建共治,在联动中强化协作
县委政法委强化领导,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一零一百五到位”标准。“一零”,即辖区年度无诉讼案件。“一百”,矛盾调解成功率达100%。“五到位”,即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运作到位;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室规范建设到位;村(社区)矛盾纠纷调解流程规范到位;村(社区)专职调解员规范聘请并入驻到位;村(社区)矛盾纠纷调处台账规范到位。县平安办根据我院提供的“万人成讼率”情况,每季度进行工作通报,全县社会治理创新迈出坚实步伐。
注重成效,在考核中强化评价
坚持“周通报、月督导、季会商、年考评”作法,通过加强检查考核,做到节点管理常态化、创建内容标准化、制定举措特色化。
同时,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协调沟通,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拉练和经验总结,“一庭两所一中心”正在成为推动全县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巨大引擎,全县上下“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先调后诉,分层过滤,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初步形成。去年以来,全院案件总量同比下降18.8%,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案件比、案访比等效果指标全部进入考核区间值,创建工作充满生机活力。
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蕲春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深化“1+6+N”创建,攻坚克难、破浪前行,以高质量司法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