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陈正荣,绰号“典韦”,男,1998年8月11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60003199808116416,汉族,户籍所在地海南省儋州市,住儋州市海头镇红洋村民管区11号。因犯诈骗罪,于2025年9月12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陈正荣以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立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6月9日至6月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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