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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情侣分手后,恋爱期间转账可以要回吗?

发布时间:2024-03-21 09:44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96

男女相识交往,为了增进感情、表达爱意偶尔会互赠礼物、互发红包,或存在其他的经济往来。但是,如果感情不和恋爱期间送出去的钱,分手后还能要回来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吧

2019年,小冬(化名)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小美(化名),两个人经常通过微信聊天,情愫渐生,后双方确立恋爱关系。由于双方是异地恋,小冬遂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多次向小美转账共计8万余元。其中备注为“我爱你”“十分爱你”“久久长长”等转账共计3千余元,并让小美绑定其亲情卡消费4千余元,其余为日常转账。2021年,小冬向小美提出结婚的要求,被小美一口回绝。

小冬多次向小美打电话、发短信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转账、亲情卡消费的款项。小美表示,双方虽为异地恋,未在一起生活,但曾共同短暂外出旅游,所有开支都由其负担,款项不应返还,并将小冬电话、微信拉黑。因双方就款项返还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小冬将小美诉至法院。

蕲春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翻阅案卷,经过与双方当事人核对确认除去特殊备注转账,以及亲情卡消费之外小冬大额转账给小美近7万元。

为了实现纠纷的实质性化解,法官一方面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另一方面结合法、理、情进行思想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大额转账是事实,但双方恋爱一年多有一定感情基础,且存在共同外出旅游消费情形,应当进行综合分析......”几经电话、微信“背对背”调解,法官以情动人,打开心结;以法感人,晓以利害。

最终,双方当事人各自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小美当即向小冬返还款项4万元,小冬则表示对余下诉讼请求予以放弃,至此,本案案结事了。

情侣之间的转账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候不可避免会产生一些纠纷,针对情侣之间的转账,应当结合转账的时间、金额、用途以及共同生活开支情况等因素综合予以判断:

①有借条的,有借款事实的,能够体现借贷合意的,一般认定为借款,借款一方应当偿还;

②一般赠与的,对于金额转账如日常生活消费、有特殊寓意的(一般会有备注“520”“1314”等),视为一般赠与,一方交付财物后,不能要求返还;

③附义务的赠与,对于较大金额转账,所涉金额较大,一般系以最终缔结婚姻、共同生活为目的,一旦双方分手,可要求返还赠与钱款。

所以,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在享受爱情的同时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涉及转账或红包时最好注明用途,避免日后发生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