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
我院目前的案件地域管辖是蕲春县及辖区乡镇民、商事、刑事、执行案件,基层乡镇地理位置偏远,管辖范围点散线长。它既是领导机关,又是一线办案单位;协调好各方关系,负责全县的审判业务监督指导,自身又负有审理一审民事和执行、以及化解涉诉信访和群体性事件、促进经济增长的审判职责,每年都要承担繁重的办案任务,处理化解大量的矛盾纠纷。
我院设有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工会、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执行局、司法技术科、行政服务中心等庭科室,下设漕河法庭、蕲州法庭、刘河法庭、横车法庭、青石法庭、张榜法庭等6个基层法庭。在职在编人数118人 ,退休人员58人,2017年拟新增雇佣制司法辅助人员20人,新招录在编干警7人。
二、2017年工作重点
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全力办好案件,妥善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保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经济发展。
三、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依据及测算安排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省财政厅下达预算总指标数3041.9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41.97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241.1万元,我院将预算指标主要安排三大部分,其中人员经费1999.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13.4万元,项目经费429.02万元。项目经费分别为案件审判及执行416.72万元,不可预见经费项目12.3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年本院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的预算是10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本年度无因公出国费用,公务招待费14万元,与2016年初预算相比较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指标基本下降。
蕲春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