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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刘文兵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6 15:38 来源:蕲春县人民法院刑庭 阅读:293

罪犯刘文兵,男,19739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1126197309263117,汉族,小学文化,户籍所在地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住蕲春县横车镇松树岗村七组21号。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24年1223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刘文兵以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宜羁押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立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926日至928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13-7210958

联系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蕲春县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