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基层法庭工作日记
(图:顾勤 文:甘鑫雨 编审:叶学军)十月微凉,带着晚夏的余热。早上,我们从刘河法庭出发,驱车近半个小时,来到狮子镇郝冲村。顺着狭窄的田间小路,我们找到了原告吴某的家。
吴某是村里的贫困户,在精准扶贫政策的帮扶下,他来到赤东镇某陶瓷厂上班。可惜好景不长,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导致吴某成为了植物人,高昂的医疗费与后期费用使刚要脱贫的家庭再一次陷入深渊。随后,在众人的帮助下,一家人走上诉讼维权之路,以急需确认监护人为由向蕲春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顾峰华当即与当地乡镇工作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后,决定第二天上午到吴某家中巡回审理,由刚通过员额法官考核的刘昱举行听证会议。
9月25日,我们与驻点村王镇长以及驻村工作队一起,先到申请人家中探望了卧床的吴某。在举行听证会的同时,顾庭长与镇、村、扶贫工作队一起现场召开帮扶会,就吴某家属申请法律援助、后续困难帮扶等一一提出具体明确意见。在仔细询问并听取了申请人和代理人的意见后,法庭当庭判决确认被申请人吴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为其指定监护人,对后续事宜进行了详细指导。
郝冲村村民和村干部旁观了听证会议,并向法官咨询了赡养纠纷、相邻权纠纷、山林流转纠纷等问题。顾庭长一一为其仔细讲解,并告诉村民如果有法律上的问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第一时间向法庭反映。
村民听了顾庭长的讲解后表示,“原来法律并非遥不可及,生活中的小事也可以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权利”。吴某的妻子也在我们离开前,再三对法庭上门做工作表示感谢,“原来有好多律师都说我丈夫这个案子光代理费就要8万多元,现在我在家里就能获得法律援助,你们可帮了我大忙”!
面对周围群众热切真诚的目光,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神圣与光荣。一次小小的巡回审判不仅为当事人排了忧、解了难,也将法治观念宣传到了村、入了户,“与坐堂问案相比,这样的方式更接地气,辐射效应也更广……”回程路上,大家意犹未尽,“不忘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运用巡回审判践行初心使命,我们一直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