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徐倩、方盼盼 编审:胡珊)近年来,蕲春法院不断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小额诉讼程序的应用,努力用最低成本、最短时间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办理质效明显提升。
编织“过滤网”,把好繁简分流端口
自蕲春法院全面推进诉讼程序繁简分流工作以来,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民商事案件速裁团队,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快立快审快结,提高解纷效率、降低企业解纷成本,全面开启速裁模式。
近期,该院受理蕲春某物业公司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共计19件。
考虑到该案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系辖区内常见案件,但涉及人数较多,为节约双方诉讼成本,在立案时提前分流至在速裁团队开展调解,19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并撤诉。
该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能调则调、能调尽调的工作目标,推行多层次的案件分流机制,不仅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通道,更提升了办案效率。
用好“新引擎”,提升简案快审速度
“法官,我申请撤回起诉”在调解过程中,原告熊某对法官说。
这是一起案涉标的额为2200元的合同纠纷案件,漕河法庭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发现,该案案情简单,标的额较小,争议焦点单一,决定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法庭干警利用数字法院进行网上排期开庭,电子送达,并向双方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双方收到诉讼材料后,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均无异议,并在庭前积极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
为了让双方敞开心扉,打开心结,化解纠纷,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原告申请撤诉。
承办法官表示,小额诉讼程序以标的小、审理快为特点,对标的额小、争议小、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在坚持调判结合情况下通过简化程序,高效优质地快审快结,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
近年来,蕲春法院积极探索和完善速裁快审机制,简易程序适用率91.87%,平均办案期限不超过32天,在化解民商事纠纷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五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