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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和解,文明善意获双赢

发布时间:2024-03-20 16:06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16

近日,蕲春法院运用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促成一起身患疾病的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企业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仅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也在善意执行中传递司法温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1年7月29日,张某(化名)与某融资担保公司签订了《汽车按揭服务合同》,后因张某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由该公司共计垫付2.7万元。融资担保公司起诉至法院,经审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向融资担保公司按期还款,后因张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融资担保公司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顾俊依法向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书。后张某如实向执行干警诉说自己的难处——原来张某自小就心脏不好,过度疲倦就容易生病住院,去年12月份因心脏不舒服住院导致没有经济来源还款。

一边是申请人企业兑现合法权益的期盼,一边是被执行人因患病手头紧的现实情况。面对“两难”局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沟通、释法析理。

执行法官一方面细致地给张某阐明欠债必还、赖账必执、失信必惩,讲解失信对本人家庭生活产生的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向申请人企业释明,被执行人现在面临的实际难处,建议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倾情调解下申请人企业做出让步,愿意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均愿意按照协议分期还款。

 执行工作是法与情的对视,不仅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接下来,蕲春法院将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妥善把握执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争取以最恰当的执行方法精准地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和最佳解纷方案,着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