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良辰吉日,配上美酒佳肴,本是一桩喜事。但正当沉浸在大喜之日中的亲属兴致勃勃品尝美食,却发现菜品不符合心中预期,且看法官如何在2天内化解这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
2023年7月,郑某因举办婚礼需预订婚宴,与某餐饮服务公司签订《婚宴预定协议书》,并支付定金30000元。然后,婚礼结束后,郑某及其亲属以婚宴提供的“扇贝粉丝”不新鲜为由拒绝支付剩余宴席款,并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事后,双方就宴席尾款26000余元未达成一致意见,餐饮服务公司遂诉至法院。
刘河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较小,为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本案。经过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得知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承办法官遂立即组织双方庭前“背对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妥善安抚双方对立情绪,依据相关证据材料进行释法明理。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和解协议,餐饮服务公司对宴席中不符合顾客预期的菜品予以一定的折扣,郑某当即向其支付剩余宴席款,并向本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该起矛盾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民以食为天”。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本店的食品安全及卫生负有保障义务,保证食品安全和餐具卫生,并且应当在就餐环境、服务质量等方面有意识地提高,确保用餐者安心就餐的同时,能够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味蕾盛宴的同时,要加强自身安全保障意识,在外就餐遇到食材不新鲜、就餐就身体不适等情况,要保存好消费凭证,必要时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