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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蕲春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3-09-21 10:5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05

(文:蔡晓洁、许思远  编审:胡珊)近日,蕲春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小杨(化名)与小凡(化名)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7月3日,小杨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女儿由其抚养。

收到案卷后,因无小凡的联系方式,法官前往小凡父亲的居住地址送达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向其解释诉讼相关问题,了解小杨和小凡感情状况。小凡父亲向法官提供小凡电话后,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倾听双方真实想法,在数次沟通后双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因小杨与小凡均在外务工,法官通过互联网组织双方进行线上调解。调解成功后,法官告知小杨和小凡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离婚证明书》。经当事人申请,法官随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民事调解书》及《离婚证明书》。该证明书主要包含持证人基本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及文书生效日期,不涉及案件事实,不披露当事人离婚诉讼细节,在证明婚姻关系解除时,不再需要另行提供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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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离婚诉讼当事人在户籍办理、子女入学、再婚登记及不动产变更登记时的隐私保护问题,蕲春法院制定了《关于出具离婚证明书的工作规定(试行)》, 明确在离婚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印发统一制式《离婚证明书》,既解决了诉讼离婚没有离婚证的不便,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当事人隐私,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的情怀。

什么是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是人民法院开具的旨在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关系解除及解除时间的证明,内容只记载双方当事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生效文书案号,离婚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并加盖人民法院公章。

《离婚证明书》有何作用?能代替离婚证吗?

《离婚证明书》是证明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文件,与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离婚后的当事人在办理再婚登记、房屋过户、银行贷款等业务时,难免会因判决/调解书上记载的多项隐私内容泄露而感到尴尬或不安,《离婚证明书》便可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

《离婚证明书》如何申请?

通过诉讼程序离婚的,当事人本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承办法官核实后,即可出具《离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