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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大作为】邻居发生口角致互殴 法官倾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1-23 11:12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24

近日,蕲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让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

张某(化名)和李某(化名)系门对门邻居,李某妻子身患精神疾病,有时无法控制自己会对张某及其家人进行辱骂,至今已长达十余年,两家老人因此存在一些嫌隙,但在年轻一代的劝解下,两家人还算相安无事。

2023年9月2日,李某妻子再次对张某进行辱骂,张某便与李某妻子发生争吵,并与李某发生肢体冲突,后李某致张某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住院。为了“争个理”,两家人为此事报警5次,经村委会、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多次协调,仍未达成一致意见。2023年11月,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至法院。

张塝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王明明通过翻阅案卷材料,认为本案虽然案情相对简单,且涉案金额不大,但相邻纠纷极易引发信访事件,甚至影响社会稳定。为了化解双方积怨,更好促进邻里和谐,决定进行先行调解。

庭前调解:让当事人充分释放不满情绪

原告张某:“我们这么多年门对门邻居,李某妻子无故骂我十几年,我一直在忍让。这一次实在是忍不了了,才去被告家中说理,谁知道他就动手打人,为此我还受伤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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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某:“法官,我为了自卫才还手,而且当时我们之间存在一定距离,我不可能把张某伤得很重。”

被告儿子小李:“我母亲一直都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是我们家有积极治疗,按时给她吃药。现在也是因为年龄大了,为了健康着想,换了药效稍弱的药,所以我母亲有时候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承办法官庭前多次到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综治中心了解情况,经过多方沟通、走访,仍未能解开双方心结。

庭中调解:让双方放下敌对情绪

开庭当天,双方当事人除本人出庭以外,还各自委托子女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庭审中,双方情绪激动、针锋相对,但有一个细节让事情有了转机。

在当事人陈述环节,原告张某按照平日的习惯只喊被告李某的小名,被告李某也按照辈分称呼原告张某为“细娘”,双方的子女也是尊称对方的父母。承办法官认为,双方仍有多年感情基础。

庭后调解:让双方丢下顾忌之心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再次耐心细致地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背对背”调解,从法理兼顾情理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安抚。原、被告在法官的调解声中逐渐放下心中的芥蒂,都表示愿意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各退一步,最终,本案纠纷得以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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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质性化解两家矛盾,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将案件调解画上句号,而是趁着两家人都在法庭,向他们“约法三章”,提出了双方避免今后产生矛盾纠纷的建议。经过磋商,双方就后续如何更好和平共处达成协议,并由两家人集体在协议上签字确认。至此,两家的矛盾纠纷全部化解完毕。

在审理相邻关系纠纷案件时,除了要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解开“法结”,更需入情入理,促进当事人解开“心结”。下一步,蕲春法院将持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更接地气、更贴民心的司法审判,妥善化解基层群众矛盾纠纷,为促进乡邻和谐贡献法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