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便民服务 > 热点问题

1、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18-04-08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483

【答】:201710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