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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赵鑫申请暂予监外执行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9 17:05 来源:刑庭 阅读:309

罪犯赵鑫,男,2007年7月10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1126200707106656,汉族,户籍所在地湖北省春县,住蕲春县张榜镇塘坻新农村。因犯盗窃罪,于2026327日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决生效后,罪犯赵鑫以患有“肾病综合征伴全身水肿,胸腔、腹腔积液,需长期治疗”为由,向本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本院已受理立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69日至61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

联系电话:0713-7232412

联系地址:湖北省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蕲春县人民法院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