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司法公开 > 公告通知

凯迪电厂宣告破产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19 11:11 来源:蕲春县人民法院民二庭 阅读:5410

湖北省蕲春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鄂1126破1号之一

2022年5月5日,本院立案受理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9日,为有限责任公司,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为独资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26798771700Q,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育松,经营范围:绿色能源开发与管理;住所地为蕲春县李时珍医药工业园区凯迪大道。2019年1月停产。2022年4月22日,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因严重资不抵债申请破产清算,本院于2022年4月29日裁定受理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本院受理后,依法选任湖北众之声律师事务所为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2022年8月14日,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网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和《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债权审核报告》载明,申报债权人252户,申报总金额858821558.24元;其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的账户托管质押担保债权人1户,申报金额222787097.21元,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优先权的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债权人1户,申报金额110903920.27元;税务债权人1户,申报金额1213114.12元;普通债权人249户,税款滞纳金1笔,共计523917426.64元。审核确认债权252笔,总金额435816030.19元;其中,优先债权1笔,为账户托管质押担保债权584.59元,税款债权1笔,1134580.70元;普通债权249笔,税款滞纳金1笔,共计434680864.90元,职工债权另行公示。异议期间,无债权人提出异议,亦无其他债权人补充申报债权。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现有资产经评估价值共计66581675元。本院认为: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债率超过600%(不含职工债权),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属于严重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2年9月15日裁定宣告蕲春县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