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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8-27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12
(文∕图:朱孟哲 编审:王海东)8月27日上午,蕲春法院公开审理原蕲春县国土局局长宋某某受贿一案。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宋某某涉嫌受贿罪,其在2002年至2014年,在相继被任命为蕲春县铁路经济开发区主任、蕲春县国建公司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蕲春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兼国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蕲春县国建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他人现金10.4万元。
蕲春法院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