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宇、游攀、徐倩 编审:胡珊)为深入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走深走实,蕲春法院立足实际,对内优化职能,对外延伸服务,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近日,青石法庭、横车法庭一手抓审判、一手抓普法,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村屯。
有限耕地,无限保护
2017年,某村组织及村民邓某与被告胡某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将该村的1.75亩农田出租给胡某用于堆放石料。因该合同违反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胡某支付土地租金并将承租土地恢复原状。
林地、耕地等农用地是重要的土地资源。考虑近年来土地类纠纷案件的增长,部分农民对保护耕地的法律知识有所欠缺,11月10日,青石法庭在向桥乡向桥村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部分人大代表、乡、村两级综治干部和部分村民参与旁听。
庭审后,承办法官江豫军对群众现场提问耐心进行了解答。本案中,邓某未经审批私自占农用地堆放石料,对农用地用途及其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此次巡回审判,有效融合了生态司法的警示教育、环境治理和法治宣传等诸多功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巡回审判到村口,服务群众“零距离”
近日,横车法庭在管窑镇寒婆岭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群众“零距离”体验“家门口”的庭审。
叶某与熊某系邻居,9月2日,两人在接送孩子放学时发生碰撞。叶某因为逆行,且未持准驾证件驾驶二轮电动摩托车,被交警部门认定负事故全部责任。
当日,在寒婆岭村“百姓大舞台”中心,巡回车“变身”审判庭,桌椅一摆,法槌一敲,庭审程序井然有序进行着,当地村民自发的来到现场旁听庭审。庭后,承办法官就“买车不买保险、无证就上路”等违规现象进行了普法,倡导大家遵守交规,依法驾驶,以“零距离”的庭审+普法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
近年来,蕲春法院紧扣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始终坚持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百姓,建立巡回审判便民长效机制,从“影响一个人”到“影响一片人”,在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的同时,有效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