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降低“万人成讼率”,4月22日下午,漕河镇党委政府召开“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推进会暨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立案庭庭长朱帆、漕河法庭庭长张卫疆出席会议。漕河镇各村(社区)治保主任、人民调解员、网格员及漕河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机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首先,漕河镇党委副书记管浩传达了《蕲春县“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精神。
随后,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就《“无讼村(社区)”创建方案》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创建路径。叶学军要求,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一体推进。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诉调对接、司法保障”总体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二要加强风险排查,促进矛盾化解。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信息传送和矛盾预警机制,整合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及人民调解资源,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三要对接工作标准,实现“三升三降”。始终坚持目标导向,努力实现“纠纷调解率、群众安全感、执法满意度”上升、“刑事发案率、万人成讼率、辖区信访率”下降的良好效果。
漕河镇党委副书记管浩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无讼村(社区)”创建和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落实诉调联动工作机制,紧紧依靠调解员、网格员、“乡贤五老”及其他社会力量,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成讼”。
会上,漕河法庭副庭长吴慧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调解员在“无讼村(社区)”创建中的责任、职责,常见矛盾纠纷的调解方法及技巧,调解协议的制作、协议内容的合法性要求,达成调解后申请司法确认程序等内容,通过系统培训提高调解员运用村规民约、风俗习惯、法律法规等开展人民调解的实践能力。
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纷纷表示,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深入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助力乡村振兴,共绘“无讼”同心圆。
接下来,蕲春法院将持续加强府院联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建共治共享诉源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