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乡村建设,蕲春法院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法治巡讲”方式助力基层治理。
让无讼新风“栖居”山区
近日,青石法庭走进青石镇政府,副庭长张勇兵为各村治保主任、网格员等80余人上了一堂公开法治课。
张勇兵讲解了创建无讼村(社区)的意义、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解读了实施方案,并就如何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提出“整合组织资源、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等实质性建议。
让文明婚俗回归“礼”性
近年来,彩礼金额持续走高。为了弘扬社会文明新风,青石法庭庭长李学兵就当前农村彩礼问题,为辖区内的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进行了法治宣讲。
李学兵以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主要内容,讲解了婚约关系的法律效力、婚约财产案件上升原因、案件处理原则、相关对策建议,围绕诉讼主体资格、法律适用标准、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等群众关心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让平安法治护航阡陌
近年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高发多发。青石法庭庭长李学兵聚焦乡村组织力量“关键少数”,着眼于“抓前端、治末病”,与辖区内的治保主任、妇联主任代表进行面对面授课宣讲。
李学兵以“未投保交强险,如何承担赔偿责任”为引,介绍了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及相关法律规定,讲述了“未投保交强险,赔偿责任由谁承担?构成刑事犯罪,为取得对方谅解支付的款项能否抵扣赔偿款?酒驾、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付”等问题。
下一步,蕲春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法治巡讲、巡回审判、以案说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发展的稳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