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使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公平正义。本院已依法将一批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予以失信制裁。
现有部分案件已终结执行,相关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了义务,本院也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http://shixin.court.gov.cn)中删除,解除了相关的失信制裁。
尚未从失信黑名单中删除信息的被执行人应引以为戒,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务必尽早争取解除失信制裁,恢复名誉。
附:已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中删除的被执行人名单
执行案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 是否从失信名单中删除 |
(2015)鄂蕲春执字第00057号 | 林玲 | 422128197906080064 | 是 |
(2014)鄂蕲春执字第00124号 | 余孔兵 | 350181196904092579 | 是 |
(2014)鄂蕲春执字第00021号 | 周红焱 | 421126198510134792 | 是 |
(2015)鄂蕲春执字第00189号 | 朱启佳 | 422128196410101111 | 是 |
(2015)鄂蕲春执字第00009号 | 陈文贵 | 421126197509143830 | 是 |
(2015)鄂蕲春执字第00050号 | 张跃华 | 42212819740506172X | 是 |
(2015)鄂蕲春执字第00050号 | 吴敏 | 422128198002010033 | 是 |
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