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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给力!涉及20余名农民工工资,30余万元,一次性执行到位

发布时间:2022-02-17 15:36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949

(图:刘海龙  文:徐倩、刘海龙  编审:胡珊)近日,蕲春法院对反复出入高消费场所却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依法拘传,将2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一次性执行到位,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2017年,武汉某建筑公司在蕲春县承包农田整治工程,并将部分施工项目分包给欧某所在的施工队。该工程竣工验收后,双方因为工程款给付发生矛盾,僵持不下,欧某便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2020年11月,该案二审判决欧某胜诉,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拒不履行给付义务。

蕲春法院受理该案后,执行法官刘海龙经梳理案情了解到该公司所拖欠的工程款涉及20余名农民工工资。

刘海龙秉持着“农民工工资无小事”的理念,在进行网络查控的同时,多番联系胡某向其阐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利害关系,但胡某态度坚决,以账户没有钱为由逃避执行。

1月27日,蕲春法院收到举报线索,举报人称多次看到胡某出入武汉一处高档会所。刘海龙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安排部署,带领执行干警和法警连夜驱车赶往武汉,在该会所“守株待兔”。当晚9点半左右,在该会所门口将胡某控制住,并依法拘传至我院。

刘海龙迅速通知欧某到场进行协调,并对胡某逃避执行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胡某认识到拒绝履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两小时的释法析理,胡某最终意识到自己逃避执行的错误行为,同意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工程款330000元,并与欧某签订和解协议,此时已是凌晨12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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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使农民工顺利拿到工程款,执行局干警刘海龙、邱英杰、张晋顾不得身体疲惫,加班加点工作。1月28日上午,胡某现场一次性支付拖欠工程款330000元,20余名农民工的“烦薪事”圆满解决。

一直以来,蕲春法院坚持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重拳出击,加大执行威慑力,牢牢守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