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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03-17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871

 

蕲春县人民法院

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拓展我院信息传播新渠道,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我院审理比较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制作(并制作光盘保存)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制作项目(按庭审场次收费)

二、采购方式:本院主持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

4、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325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蕲春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331日上午800时至9:00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2015331日上午9:00

八、开标地点:蕲春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九、招标单位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3972735555

                  陈先生   电话:1359366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