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
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为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拓展我院信息传播新渠道,经院党组会研究决定,对我院审理比较有影响的案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制作(并制作光盘保存)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名称:蕲春县人民法院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制作项目(按庭审场次收费)
二、采购方式:本院主持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人才;
4、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蕲春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五、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8:00时至9:00时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蕲春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七、开标时间:2015年3月31日上午9:00时
八、开标地点:蕲春县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
九、招标单位联系人:康先生 电话:13972735555
陈先生 电话:13593664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