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实现我院创建公信法院的“六有”目标,近期,漕河法庭通过完善“五项制度”,大力夯实工作基础。
一是完善“与党委政府联系制度”。该庭庭长每月定期与辖区内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联系一次,汇报法庭情况,对重大工作事项和重要案件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力争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它们的支持。积极参加中心工作,在计划生育、平安创建、综合治理、抚贫济困等方面全面配合辖区工作大局,为构筑一方和谐社会做出最大的努力。
二是完善“廉政管理制度”。该庭选定一名副庭长为廉政监督员,对全庭干警的审、执行为进行监督,对当事人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建立廉政监督岗,将全庭干警的工作照张贴在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每月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全庭干警对本人廉政情况进行交流汇报,切实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纠正,时刻敲响廉政警钟。
三是完善“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漕河法庭规定每周三下午固定为集体讨论案件时间。无论独任审理或者组成合议庭的案件一律参加集体讨论。在讨论案件的过程中,大家集思广益、共同把关、共同提高,最大限度地避免审判员因自身知识局限导致的案件差错,最终实现提高案件质效的目标。
四是完善“学习制度”。为了在全庭建立爱学、乐学、互学的氛围,促使年青干警快速成长,要求每人每月推荐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亦或提出一个问题供大家参与讨论学习。通过相互学习探讨,丰富了干警的文化生活,提高了文化素养,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
五是完善“案件执行专人负责制度”。在全庭案多人少,执行案件数量多的情况下,明确执行案件责任制,由专人负责执行案件的统一立案、建立台账、制订执行计划,并由其主办所有执行案件,其它审判员全力配合开展工作。通过专人负责,明确了责任,集中了资源优势,加大了执行力度,确保胜诉者的权益最大限度地得以实现。
(根据漕河法庭提供资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