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蕲春法院在县大同水库管理局、大同水库、张塝法庭分别举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这既是蕲春法院设立的第三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又彰显了全县已形成南(蕲州)水北(张塝)山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格局。
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卢绘,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晓明,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学军,县水利和湖泊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余国银,大同镇党委副书记江国兵,县大同水库管理局局长邓勇共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点揭牌。
大同水库位于蕲春县北部,其四面崇山峻岭,中间一片汪洋,有“高峡平湖”之壮观,俯视之,岛屿星罗棋布,蓝天碧水于一色。水库功能以防洪、灌溉为主,兼有发电、水产养殖及航运等综合效益。该水库水域及周边生态环境优越,属省级水利风景区、省级湿地公园。
张塝法庭,位于蕲北山区,辖区有张塝镇、大同镇、檀林镇3个乡镇,大同水库、李山茶场环绕其中,共106个行政村,1个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519.6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4.5万余人,是蕲春法院最偏远的基层法庭。今年来,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已在张塝法庭巡回审判点开展了三次大型环境资源审判。
揭牌仪式后,县法院与县水利和湖泊局、大同镇政府相关领导乘船对库区水环境资源进行考察,并就如何进一步联合推动基地建设,开展巡回审判、法治宣讲及邀请社会公众参与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活动进行交流。
下一步,蕲春法院将持续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资源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能力水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为以绿色发展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