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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州法庭圆满执结一起人大代表建议案

发布时间:2013-08-23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438

 

(叶金波)近日,蕲春法院蕲州法庭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圆满执结一起人大代表建议案。

  鄂东石灰工业产销中心诉王某拖欠承包费一案于2008年经蕲州法庭审结,判决王某偿还欠款16800元。为了逃避执行,王某变卖了机械设备,并故意躲避不与执行人员见面,导致此案几年未能执结。为此,鄂东石灰工业产销中心负责人多次上访。在今年县人代会上,人大代表张长生为此案提出书面建议,要求法院尽快执结此案。蕲州法庭多次开庭务会,研究制定执行方案。执行干警先通过电话联系上被执行人,要求其主动履行义务,但王某称自己无能力执行,已到外地打工,没有时间来法庭,且不愿告诉其具体地址。几次电话之后,王某为了躲避执行,拒绝接听法庭来电。为了查找可供执行财产,蕲州法庭干警兵分几路,对王某在蕲春所有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地毯式查询,发现虽然其银行帐户上无资金,但在前期曾有大额交易记录发生,由此可推断王某应当具有履行能力,只是一直在逃避执行。掌握这一情况后,执行人员决定敲山震虎,通过走访王某的亲属居住地村委会,向他们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并告诉他们王某如拒不执行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果然,这一招奏效了,王某闻讯后有些害怕,主动与申请执行人通电话并约好见面地点进行协商。约定见面的当天上午,当王某出现在汽车客运站时,即被守候在此处多时的蕲州法庭干警传唤至法院,并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在拘留期间,王某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主动承认了错误并支付全部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