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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为“艾”助力 为企解忧

发布时间:2023-08-11 11:1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35

近日,蕲春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既缓解了企业困境,又保护了蕲艾种植户的合法权益,促成双方信任重建,实现案结事了。

2018年,蕲春某公司与蕲春某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约定由蕲春某公司承包该村委会集体土地169.47 亩,期限40年,用于蕲艾种植经营;2020年,该公司与某蕲艾种植户签订《某村蕲艾产业基地转包协议》,约定蕲春某公司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蕲艾种植户经营,明确了转包期限和流转费支付方式。

协议签订后,某种植户依据合同约定,以蕲艾种植为主,套种其他作物。为便于机械化操作,该种植户变卖房产投入了大量资金,对部分田埂进行了改造。

因前期投入资金过大,短时间内难以回本,该种植户入不敷出,拖欠蕲春某公司三万元流转费。该公司要求该种植户按约定缴纳,且多次与其协商无果,遂提起诉讼。

行政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经过详细阅卷,认为该案标的额不大,若一判了之,将对企业诚信经营造成不良影响,遂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在前期诉讼中,被告未及时履行义务,原告对被告已经失去了信任。

于是法官迅速联系双方,向其说法析理。经过法官多次沟通,某种植户表示愿意当庭支付2023年流转费,主动请求法庭组织调解。因原告对被告失去信任,被告主动提出向其出具承诺书,若2024年流转费未按时足额支付,被告愿意解除合同。原告也为被告的诚意所打动,当庭表示同意,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本案中,虽然案涉标的额不大,但被告屡次失信行为,已让原告公司对其失去了信任,重新建立双方当事人的信任感是本案的关键。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释法明理,体现了蕲春法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主动作为,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为双方当事人提供兼顾“公平与效率”的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