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法院为了更好破解异地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难题,积极探索跨域法院联动机制,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将全部案款成功执结到位。
王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刘某分期偿还王某借款13万余元,后因刘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某向本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文书。因被执行人是外省户籍,执行干警电话和短信联系刘某均未得到回复,同时多次对刘某进行全面财产查控,其银行账户、网络资金均显示无余额,又委托其户籍地山东省鄄城县人民法院协助查询其不动产情况,显示无房产。被执行人行踪不定,执行干警无法与其取得联系,其名下亦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陷入执行僵局。
经长时间观察后,申请人报告被执行人刘某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执行法官得知后第一时间携带相关文书前往该处,并请求鄄城县人民法院提供警务协助和场地支援。在兄弟法院的支持下,当晚8点,执行干警成功蹲守到被执行人刘某,并将其带回鄄城县人民法院实施拘留,执行法官从法、情、理、信等多个方面进行劝导,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面对法院联动执行的高压态势,被执行人刘某将案款全部支付完毕,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接下来,蕲春法院将持续贯彻能动执行理念,加大异地执行打击力度,深化拓展异地执行协作机制,积极破解执行中人难找、财难寻等问题,以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