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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特辑】让“最可爱的人”无后顾之忧

发布时间:2023-08-01 09:11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610

(文:张卫疆、孙莹  编审:胡珊)近期,蕲春法院漕河法庭经过多方努力,妥善执结一起涉军属交通事故赔偿案,既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也解决了军人的后顾之忧。

2022年3月,漕河镇某村民刘某(化名)驾驶三轮摩托车与同村妇女张某(化名)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张某受伤致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受害人张某于2022年11月提起诉讼。

因刘某所驾驶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遂向蕲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不久,蕲春法院收到解放军某部政治工作部函文,张某丈夫系高原戍边现役军人,希望督促被执行人早日履行判决义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办案法官要切实维护军属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现役军人的后顾之忧。

执行过程中,法庭执行干警采取网络查控等常规执行措施未取得成效,刘某名下也无可供执行财产。承办法官吴慧多次前往刘某所在村组调查走访得知,刘某身患多种疾病长年服药,且先后两次离婚,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赡养两个老人,家境十分困难。刘某表示自己除了靠从事电器维修的微薄收入支撑家庭外,目前没有履行能力。案件执行几乎陷入僵局。

为了该案顺利执结,法庭执行干警一次次上门对刘某耐心疏导、讲解法律,同时邀请其亲友和乡贤、村干部共同做刘某的思想工作。刘某逐渐意识到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后果的严重性,希望张某体谅其难处,愿意协商和解,张某也表示都是同村居民,抬头不见低头见,理解该案目前的执行处境。

终于,张某与刘某达成执行和解,刘某及亲友共同筹集资金,并在签订和解协议时一次性向张某支付赔偿款8万元,军属张某对其余赔偿款表示放弃。至此,该起涉军案件执行完毕。

“八一”前夕,蕲春法院将该案执行情况向解放军某部政治工作部进行了复函,部队及时与军属张某的丈夫联系,告知法院的执行情况,张某丈夫完全接受,同时对法院干警为该案执行的辛勤付出表示非常感谢。

下一步,蕲春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心用情用法处理好涉军案件,让军人军属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