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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法官寄语,让判决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4-12-13 10:13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18

“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此事古难全。一段婚姻关系的结束,并非从此鸡犬之声不闻、老死不相往来,亦不是转身潇洒离去,相忘于江湖。希望你们能够珍惜曾经过往,珍藏美好回忆,走好自己漫漫人生之路......”这段话来自蕲春法院法官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时发出的一份法官寄语,在寒冬的季节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浓浓司法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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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方某(女)与李某(男)经他人介绍相识,后通过微信聊天开始交往。2021年,双方办理正式结婚登记,婚后双方共同生育女儿,现在孩子随方某一起生活。共同生活期间,李某存在家暴、赌博、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等违反社会公德及家庭美德的不良行为,方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材料,认为方某提交的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较为充分,双方当事人之间处于持续分居状态,若简单的一判了之并不能有效解决问题,需要运用司法智慧在化解矛盾的同时引领社会风尚。

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细致地作思想工作。经过与方某深入沟通,法官了解到,囿于婚姻关系恶化的桎梏,方某的身心在某种程度上受到较大创伤,对于离婚的想法极为迫切。同时,在李某所在村委会帮助下,找到李某了解情况,得知李某对其婚内不良行为予以认可,但由于受婚姻琐事困扰,对于离婚心有不甘。法官对此向双方当事人耐心释法明理,并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经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协议,现双方相互心态已经平和。深思熟虑后,承办法官决定在判决书之外,附上法官寄语,委婉而友善地提醒双方当事人离婚以后也有各自的一片天地,对待婚生孩子仍应共同呵护、尽到抚养责任。在宣判这天,方某和李某在看完判决书及法官寄语后,默默流下了眼泪,均表示服判。

党组书记、院长王松林介绍道:“作为裁判文书说理有效延展的法官寄语,用听得懂、接地气的语言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有利于搭建起当事人和法官沟通的桥梁,提高当事人对于法院判决的认可度和接受度,真正做到服判息诉。”

寄语释法,温暖家事;化解纠纷,寓理融情。接下来,蕲春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家事案件“法官寄语”适用力度,让当事人感受到家事审判独有的司法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