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法院发出首份《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
近日,蕲春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创新机制,适用生效文书“执前督促”程序,督促义务人及时履行,在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增量。
小方与小杨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履行期已届满,小杨却迟迟没有还款,小方表示要申请强制执行。
刘河法庭收到执行申请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本来有调解的良好基础,若直接立案执行不仅容易激发双方对立情绪,而且不利于当事人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遂向小杨送达了《执前督促履行通知书》,向其详细告知履行方式及拒不履行将产生的法律后果。收到通知后,小杨羞愧表示近期遇到了困难,手头很紧张,导致没有还钱,他会迅速与小方联系,想办法把钱还上。
后法庭干警从小方处得知,小杨已主动履行部分义务,双方就余下款项达成执前和解,小方主动申请撤回执行立案申请。
执前督促,勇往“执”前。接下来,蕲春法院将持续探索审执工作新机制,打好“执前督促+执前和解”组合拳,提高生效法律文书自动履行率,力求实现“结一案,一案结”目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