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法院文化 > 队伍建设

蕲春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7-17 00:00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497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和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精神,结合省高院开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的要求和市中院、县委、县直工委的工作部署,立足我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在全院开展以队伍建设、公正司法、廉洁为民、创建公信法院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我院审判质效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水平,为创建“五个湖北”,实施我县“三大战略”,实现“四城目标”,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院党组决定成立“学创”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梅国雄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祖国同志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肖辉俊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中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浩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晓玲同志、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寇继雄同志、党组成员、执行局长袁小军同志、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杰同志、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琳同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雷卫东同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锦江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李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学创”活动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庭、室的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目标

(一)服务大局为发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司法公信理念,将审判工作置于地方经济发展大局之中,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推动蕲春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二)改进作风见成效。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简朴办事,勤俭节约。提高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秉公用权、廉政自律,坚持高标准做好法院各项工作。

(三)公正司法促和谐。坚持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政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创优争先”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件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示范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全面履职上台阶。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紧紧围绕审判、执行第一要务,真抓实干,奋力拼搏,开拓进取,全面完成审判、执行和法院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审判工作新发展、司法能力新提升、作风纪律新转变,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安排,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抓好这次活动,确保主题实践活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

(二)结合审判突际,突出工作重点。各单位要根据省高院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司法公信、服务执法办案为重点,找准为大局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坚持能动司法,保证工作高效,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做到有机结合。各单位要把这次主题实践活动同县委、县政府实施“三大战略”、实现“四城目标”、“创先争优”、“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入万户安万家”、“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结合起来,同法院系统开展的“公信法院创建”、“司法作风建设年”、“深化审判质量管理”等活动协调起来,通过合理安排,做到统筹兼顾,有机结合,互促互动,推动“学创”等主题实践活动和各项法院工作有效开展。

(四)做好“六个一”。即成立一个“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一个“学创”活动实施方案,写一篇“学创”活动心得体会,办一期“学创”活动宣传专栏,开一次“学创”活动民主生活会,写一篇“学创”活动宣传稿,树立一个“学创”活动先进典型。

(五)注重总结提升,加强舆论宣传。要以求真务实、创新实践的态度积极开展好这项活动,重视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舆论宣传,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宣传活动动态、推介先进典型,让社会各界深入了解法院为服务经济发展,在抓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廉洁司法、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新方法、新发展、新面貌,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

五、工作重点

(一)以学习贯彻十八大为主题,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深化十八大精神学习教育。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远程教育、在线学习、集中轮训、现场教学等方式,抓好全体干警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工作。

2、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创建学习型法院,提升精神区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院“六项措施”和省委“六条意见”及省高院关于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廉洁自律“四条意见”等相关规定;落实“三短两简(俭)”(即: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朴办事、勤俭节约),让“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3、大力弘扬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问题着手,展开党风廉政系列教育,巩固、深化司法廉洁教育、纪律作风整顿和廉政党课活动的教育成果;继续对新招录公务员和新晋升职务职级人员开展岗前廉政教育;以“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对纪律作风和审务督察,切实抓好首访负责制、执法问责等制度的落实。

(二)以“创建公信法院活动年”为主线,全力促进公正司法

1、着力推进公信法院(庭、室)建设。以开展“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为主要内容的“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年”活动为契机,着力推进公信法院(庭室)建设。要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大力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为民服务;着力抓好队伍作风建设;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2、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法官服务发展大局、化解社会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鼓励法官潜心钻研审判业务,不断更新各类知识,使法官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在学习中提高司法技能。

3、加强先进典型宣传、引导。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警对照先进找差距,查找在执法理念、执法能力、工作作风和廉洁司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加以整改。

(三)以创新工作实践为载体,提升服务水平

l、继续深化审判管理。进一步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审判管理科学化水平,促进审判管理动态化、多元化、制度化,引导审判工作健康发展。实现审执工作指标科学评价,充分发挥审判管理对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廉洁、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应有的作用。

2、推进信访制度改革。扎实细致地开展工作,加强衔接,积极推动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分离,确保涉诉信访有序进入司法程序,努力实现维护司法权威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

3、优化执行工作机制。做好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活动,按照要求确保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和清理任务按期完成。要规范执行申诉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建立执行申诉信访数据库,加快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要建立规范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推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分权制约”的执行模式,充分运用好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系统,完善执行合议、听证等制度,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作用,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与社会征信体系对接,着力建立解决“执行难”、规范执行权的制度体系。

4、拓展便民服务渠道。继续坚持法院工作服务社会的要求,采取多项司法便民、利民、为民措施,大力拓展便民诉讼渠道。把审执任务、日常工作和本职岗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做好服务工作。广泛开展法官回访、走访活动,在乡镇、村委、社区等民众聚集区以及重点企业设立“便民利民服务站”,了解群众诉求,解决群众纠纷。继续推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巡回审判、简易审理等工作机制,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让群众感受到法院服务就在身边。

5、主动开展便民为民服务。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入万户安万家”活动,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农村、走进农户、贴近农民,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期盼、满足群众需求,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帮扶慰问困难群体,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四)以工作重心下移为关键,强化基层基础建设

1、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活动常态化;组织党支部书记轮训,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能力建设,完善法院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健全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构建党员干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2、提高基层信息化建设水平。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的规定,逐步实现信息化手段对法院各项工作无缝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推动法院整体工作。要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突出做好信息化在办案、办公、司法为民、审判管理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应用,从更方便群众诉讼、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角度建立良好的信息应用支撑,搞好科技法院(庭室)建设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3月至4月)

根据上级部署和指示精神,召开全体干警大会,传达会议精神,制定切合实际工作的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4月至1 0月)

按照“学创”活动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部署,狠抓贯彻落实。对照活动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等形式,加强推进措施,把活动开展不断引向深入。

(三)检查督导(7月至11月)

按照改进工作方法、提升活动效果的思路,强化“学创”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督导与检查,对在加强队伍建设、完成审执工作、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现的问题,研究对策,着力整改。

(四)总结提高(11月至12)

认真回顾“学创”活动的开展情况,注重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建立健全“加强、促进、提升、强化”法院工作的长效机制,适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O一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