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江豫军、王丽娟、夏雷 编审:胡珊)“法官,我们愿意履行义务,逾期未履行是因为目前经营效益不好,现在公司在慢慢步入正轨,能不能不冻结公司账户……”
承办人江豫军接到电话后,立马打开查控系统并查阅案卷核实案情,查询关联案件,未发现被执行企业过去失信信息,便立即出发去被执行企业实地调查走访,了解企业经营情况。
经走访核实,该企业目前运转良好,如果机械地按申请人的要求冻结被执行企业银行账户,将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最终致使企业陷入困境。为更好地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后,暂时解除强制执行措施。
经双方沟通协调,在承办人的见证下,被执行企业作出信用承诺,并与申请人自行达成执行和解。不久后,双方企业一同来到法院找到承办法官,被执行企业将该案22万余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完毕。
企业是社会发展的生力军。蕲春法院将持续践行能动司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把服务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执行强制措施,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将服务社会、服务大局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