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四月份以来,我院蕲州人民法庭开始尝试运用电脑化办公,一改往日法庭书记员手写庭审笔录的习惯,运用电脑制作庭审笔录,实现了记录方式的新突破。
庭审笔录是法庭审判活动的重要载体,它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审理过程,它既是合议庭评议案件的最重要依据,也是案件卷宗的重要组成部分。字迹清晰、条理清楚、易于辩认是对庭审笔录的基本要求。近期,蕲州法庭以院机关业务庭为榜样,开始尝试办公电脑化,运用电脑记录庭审。与传统的手写记录相比,电脑记录庭审速度快捷、字迹清晰、美观整洁、易于补正、便于查阅。
运用电脑记录庭审,对承办法官和书记员提出了更高的业务能力要求。为此,蕲州法庭要求承办法官除了有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之外,还要有较强的语言综合归纳能力,以便于书记员能准确及时地记录。而对于书记员不仅要练好打字,提高录入速度,还要在庭前对案件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确保记录迅速无误。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该庭还通过不定期召开学习交流会、问题分析会等形式,查摆问题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对诸如审判人员对庭审节奏的掌控、与记录人员的配合等具体问题研究改进方法,不断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据蕲州法庭庭长张卫疆介绍,在条件成熟时,蕲州法庭还将全面实行电脑化办公,所有的诉讼文书均通过电脑制作,以达到办公现代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据蕲州法庭提供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