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政法工作推进“三大建设”、深化“六大工程”的部署和省高院、市中院开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的要求,围绕“学创”活动主题和“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年”主线,全面推进法院的各项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就开展公信法院(庭室)创建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学创”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及政法工作、法院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五个一”的工作思路:明确一个目标,即以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为目标;围绕一个主题,即以开展“学创”活动为主题,能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住一条主线,即以开展“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为主要内容的“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年”为主线,大力提高审判质量、规范司法行为、强化为民服务;把握一个关键,即以打造过硬法官队伍为关键,着力抓好过硬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建设;突出一个重点,即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目标任务
坚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履行公正司法第一责任,着力推进公信法院(庭室)建设。具体要实现以下目标:
(一)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社会效果好。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法定期限内立案率平均值不低于99.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平均值不低于99.9%,结案均衡度平均值不低于0.88%,延长审限未结比平均值不高于0.02%,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平均值不低于83.5%,实际执行率平均值不低于94.07%,执行标的到位率平均值不低于95%。“三诉”案件明显减少,无重大错案。
2、裁判文书格式和语言表述规范严谨,条理清晰、简洁明了,做到法律性、关联性和逻辑性有机统一,文字无错漏、无歧义,案卷整理规范、及时归档。案件评查、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3、做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服判息诉率平均值不低于95.3%,调解率平均值不低于65%,撤诉率平均值不低于33%,信访投诉率平均值不高于0.27%。
(二)全面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职业形象好。
1、思想政治过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司法理念,大局观念、服务意识强,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受到充分肯定。
2、业务能力强,有较高的庭审驾驭能力和群众工作水平,善于释法析理和做服判息诉工作。庭审技能比武、裁判文书评选成绩突出,有一批群众公认的优秀法官。
3、司法行为规范,注重司法礼仪,司法作风明显转变,廉洁自律意识强,做到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违法违纪举报投诉率下降10%以上,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4、领导班子团结务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善于抓班子带队伍,工作有活力、有创新、有成效。领导干部纪律严、作风实、表率作用好,带头开示范庭、办理大要案,深入研究分析审判实务热点难点问题。
(三)深化审判管理和监督,工作体制机制完善。
抓住影响和制约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深化审判执行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着力完善内部监督和管理机制。
1、理顺机构职能,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监督和管理分权制衡、相互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流程,内部工作运行顺畅,监管严密科学,指导联系方便。
2、改革和完善涉诉信访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机制,做到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源头治理,认真履职不推诿、矛盾不上交。上访率和越级访、重复访下降比例均达到10%以上。
3、加强制度建设,办案质量监测、评估、督导和规范审委会、合议庭及法官自由裁量权、问责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4、实行单位综合绩效量化考核和个人岗位目标量化考评制度,建立单位和个人绩效档案,有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整体工作效能高。
(四)物质装备明显改善,工作保障有力。
1、“两庭”建设力度大,物质装备和办案、办公及干警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人民法庭机构设置科学、合理,巡回审判力度大、效果明显。
2、机关财务、车辆、公务接待和上下班、节假日值班等管理规范,督查、巡查无违规行为、无通报;开源节流有举措、力度大,办案经费保障水平有提高;机关安全、庭审安全保障措施到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不发生极端事件,综治工作、法治建设、文明创建和党建工作等受到好评。
3、人力资源配置合理,案多人少、法官队伍断层、办案压力大的问题有好转。
4、审判执行工作、政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和审务信息公开、司法公开程度高。
(五)司法环境优,群众满意度高。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新举措、新成效,各级党委、政府评价高、支持力度大。
2、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意识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机制完善,办理交办督办案件力度大、效果好。司法环境不断优化,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不低于90%。
3、坚持为民司法,便民诉讼有创新,司法服务力度大,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得到充分保障,审判工作的亲和力、司法工作的人文关怀得到充分体现,民意测评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4、普法和宣传工作力度大,舆情监测和应对机制完善,无重大负面舆情。
三、实施步骤
坚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一)学习发动阶段(3月-4月)。重点是搞好学习调研、制定方案、统一认识。
1、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及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中央和省市有关纪律作风方面的规定,多途径、多形式展开讨论,把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公信法院创建活动中来,把工作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2、深入调查研究。紧扣提高司法公信力目标,围绕审判工作和法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中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有关部门和“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基层干警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并深入剖析制约司法公信力的问题及原因,认真研究改进措施。
3、细化活动方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各法院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量化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因地制宜提出具体要求、作出适当安排,确保有序推进。
(二)具体实施阶段(5月-11月)。重点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找准突出问题,强化整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1、对照有关规定,找准突出问题。坚持学习与讨论、学习与实践、学习与自查相结合,对照党章规定、上级要求和目标任务,在学习讨论和工作实践中深入查找在思想、工作、能力和纪律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看执法思想是否端正,工作方向是否明确,工作能力是否适应,纪律作风是否转变,在分析客观原因的同时,着重从主观方面找原因,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端正思想、规范行为,努力做公道法官、办公正案件、创公信法院(庭室)。
2、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各部门、每位干警都要制定整改落实方案,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布,公开接受干警和群众监督。要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整边改,着力解决一批影响和制约司法公信力的突出问题。
3、着眼行为规范,建立长效机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和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工作实际的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机制障碍问题,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约束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构建保障公正司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的制度体系。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份)。重点是抓好分类指导、检查督办和测评考核工作。
1、加强分类指导。围绕公信法院创建活动的总目标、总要求,针对不同业务、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警,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并加强分类指导,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联系单位和分管部门活动的调研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2、加强检查督办。各法院领导专班都要定期对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典型,明确改进方向,防止创建活动走过场。
3、加强考核验收。对各庭室、每位干警分别制订量化考评细则,年终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工作。采取回访案件当事人、走访“两代表一委员”、与服务对象座谈、征求当地领导机关意见以及委托统计部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各庭室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作为表彰先进单位和优秀法官及记功嘉奖、公务员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专班。成立公信法院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梅国雄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卫祖国同志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肖辉俊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陈中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浩同志、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袁晓玲同志、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寇继雄同志、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袁小军同志、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杰同志、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琳同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雷卫东同志、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锦江同志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处,由政治处主任李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督促、指导各庭、室的各项活动,扎实推进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庭室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半年和年终均要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二)创新活动方式。各庭室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定好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创新。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公信法院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部署要求和做法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重统筹推进。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执法办案工作和公信法院创建活动,抓好创建活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审判执行工作的成效来衡量和检验创建活动的成效。
二O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