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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烂尾的棕盛项目涅槃重生

——蕲春县法院依法审理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侧记

发布时间:2019-01-23 08:18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1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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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徐颖慧  编审:叶学军)近日,位于黄冈市蕲春县漕河城区雷溪河边的棕盛广场新楼耸立,到处悬挂着欢迎业主回家的温馨标语。原来是三年多迟迟未交付的棕盛广场项目开始交房,不少业主难掩激动。此次交房标志着备受蕲春人民群众关注的棕盛广场项目开始涅重生。这起案件也是蕲春县法院审理的首例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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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断链,繁华地段成烂尾

“棕盛广场位于蕲春最繁华最热闹的地段,当时购买的时候特别火爆。可是我怎么都没想到,这里的楼盘竟然会成为烂尾楼……”购房户王先生是这样告诉我们的。

2014年5月,在外打工多年的王先生因结婚需要,在棕盛广场楼盘订购了一套106平米的商品房,想着在婚房里迎娶自己最美丽的新娘。40多万元的购房款,一半是父母多年省吃俭用的积蓄,一半是自己在外打工的存款。本盼望着早日住进新房,可谁成想,孩子都出生了,房子却依然不见动静。后来才得知,小区的开发商——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出现了资金链断裂,公司拖欠巨额工程款,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小区建设已全面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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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难而上,依法履职勇担当

2017年7月24日,蕲春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了棕盛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接手审理这一棘手的案子。这是县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在缺乏经验的同时还面临后续工程建设资金借款、广大购房者安抚维稳等一连串社会问题,办案压力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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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序推进破产清算工作,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组建专业审判团队,制定详尽工作方案,对破产清算各个环节进行依法监督。同时,依法指定蕲春公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担任湖北棕盛商业地产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2017年7月27日,法院正式向棕盛公司送达了受理破产清算裁定书、告知法人代表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在公司所有高管及员工的见证下,监督破产企业的印章、档案及财产移交工作,破产管理人顺利接管破产企业。

主动作为,有序推进稳民心

为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县法院副院长袁小军曾多次带领民二庭庭长曹扬和审判团队实地调查研究,现场办公协调。谈起这个项目,他感慨颇深:“棕盛广场项目涉及到的利益主体很多,牵连甚广,涉及的法律关系也比较复杂,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大量的社会问题。因此,在对待这类案件时,除了做好常规性工作外,我们还要定期向社会各界告知项目进度,耐心释法析理,让业主和债权人们安心、放心、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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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4日和2018年1月14日,法院两次组织并指导召开债权人会议。会议中,法院介绍了案件受理情况,管理人作了工作报告,以投票的方式对破产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陆续通过了《后续建设借款及恢复施工方案》《财产管理方案》《继续营业方案》等,依法成立了债权人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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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成功续建获新生

棕盛项目成功交房,尤其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协调政策支持事项,综合各部门意见后,形成专题会议纪要,解决破产清算中的各项难题。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还成立了棕盛项目破产服务工作专班,配强工作力量,明确职责清单。专班与法院审判团队、破产管理人等建立了常态化联系机制,随时通报、研究、处理,及时协调化解各方不同意见和分歧。

县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李学兵,也是此案的主审法官,介绍说:房地产企业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尤其在建设工程没有完工的情况下,通过借款建设可以提高资产的清偿率,实现各方主体利益最大化……为此,县法院提请债权人会议通过,决定向社会融资借款,启动棕盛项目后续工程建设。该项目已于2018年2月恢复施工,2018年12月全面竣工,并于2019年1月15日正式启动交房工作。对此,县委、县政府高度肯定,市委常委、县委书记赵少莲率领100名县乡两级领导干部,于交房当天在棕盛广场开展拉练检查。棕盛项目破产清算案的顺利推进,不仅依法维护了业主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促进了社会稳定安宁和市场经济秩序良性运转。

近年来,蕲春县法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保障”的基本思路,不断强化破产审判功能,深入研究细化措施,大力狠抓责任落实,为更好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