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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保全+调解”,480万涉企纠纷10天解

发布时间:2023-06-09 08:33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555

(文:孙莹、赵珍  编审:胡珊)近日,蕲春法院运用“诉前保全+庭前调解”办案模式,10天内审结一起涉案标的为480万元、双方均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某物资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约定由物资公司向建设公司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所用的钢材,合同签订后,物资公司依约向建设公司提供了钢材,建设公司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经双方结算,建设公司欠付物资公司钢材款累计480余万元,后经物资公司多次催要,双方对付款事项协商未果,物资公司遂向本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立案庭庭长朱帆收到保全申请后,考虑到本案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为贯彻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该案立即启动经济影响评估,申请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对诉前保全申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经过专业法官会议一致讨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明晰,物资公司的诉前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对案情进行全面梳理,争取在两个企业之间画下最大的“同心圆”。因双方的分歧主要在逾期付款利息方面,他对双方企业进行释法明理、反复沟通和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

最终,双方企业对付款金额和时间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建设公司于调解协议签订次日将所欠货款全部履行完毕,承办法官随即依物资公司申请,解除对建设公司的保全措施,本案实现了案结事了,得到了双方企业的一致好评。      

蕲春法院立足发展大局,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千方百计推进涉企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