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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救助让困难家庭重拾希望

——蕲春法院为植物人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21-07-28 10:49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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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夏雷  文:许澜格、夏雷  编审:胡珊)国家司法救助作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一头牵着因案致贫的群众、一头系着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是司法机关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

案情回顾

2018年,吴某某驾驶摩托车时被一辆客车撞倒在地后被送往医院抢救治疗吴某某植物状态伤残程度评为I(1)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和肇事司机王某应支付赔偿款共计16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支付了相应赔偿款,目前已全部用于吴某某医疗费和康复费用,肇事司机王某却未按时足额履行义务,经查,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

吴某某早年离婚,膝下还有两个未成年子女需要教育和抚养,其父亲患有食道癌,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其母亲现已年迈,无生活来源,巨大的家庭开支让吴某某一家的生活难以为继。因此,申请人吴某某的母亲李某一家向法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

承办法官经审理后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认为吴某某一家生活状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作出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落实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

县党代表、马踏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小珍得知消息后,在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肖笛参与张榜法庭调研的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对人民法院及时救助困难群众表示由衷感谢。

申请人吴某某母亲表示这笔救助金犹如雪中送炭,让他们一家重拾生活的希望,今后定将培养好孙子、孙女,让他们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蕲春法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摆上重要日程,真正做到倾听民声、了解民意、维护民权、实现民愿,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人民法院的司法关怀,切实履行人民法院扶危济困的司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