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蕲春法院联动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成功化解一起邻里间的建筑物损害责任纠纷。田某(化名)与陈某(化名)既是邻居也是亲戚。
2022年2月,田某在拆除其自有旧房屋过程中因使用挖机操作不当,导致该房屋二楼一面墙体倒向陈某房屋,造成陈某房屋受损。纠纷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初步协议。后双方因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陈某以房屋损失为由向法院申请诉前鉴定。
刘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审阅案件材料,深入分析案件争点,发现双方当事人对墙体倒塌造成房屋受损情况并无异议,争议焦点主要是损害后果及修复费用的确定。
同时,法官了解到若对涉案受损房屋损害后果、修复方案、修复费用三项进行评估鉴定,所需鉴定费用高达数万元,远超涉案房屋实际损失。
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认为帮助双方重新架起沟通的桥梁极其关键,遂立即与该村村委会取得联系,邀请村委会参与案件诉前调解。
诉前调解中,承办法官和村委会干部针对双方当事人及案件情况进行了分析讨论,双方充分利用各自丰富经验,先由承办法官“动之以理”,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让双方明晰利害关系,再由村委会“晓之以情”,以弥合亲情为切入点分别进行谈心,促使双方互谅互让。
最终,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田某赔偿陈某18000元陈某房屋由其自行维修,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至此,一起困扰双方良久的邻里纠纷在“法庭+村委会”联动调解模式下,得以顺利化解,实现案结事了。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是基层治理至关重要的一环。蕲春法院将继续发挥与基层党组织、村委会、调解组织、职能部门的联动作用,实现邻里矛盾等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