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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让先行调解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航标灯

发布时间:2025-04-03 09:35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研判社会矛盾纠纷成因和解决路径,蕲春法院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联动、基层参与下,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在更高水平上不断推进法治蕲春、平安蕲春建设,为服务全省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全市项目建设、全县引领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优良司法服务和保障。

为全面落实“枫桥经验”,推进枫桥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我院对“先调后诉”工作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县委常委会第158次会议,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抓前端、治未病”矛盾化解工作要求,明确了各乡镇办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在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时,要秉持“前端治理、多元化解、先调后诉、诉调对接”矛盾纠纷化解思路和机制,真正形成全县矛盾纠纷化解集体“合唱”大格局。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党委总览全局作用,构建政法委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切实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党委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相互配合矛盾纠纷排查、处置、化解、稳控初步形成闭环管理。

着眼于多发易发案件,从“先调后诉”定位入手,抓实做细“法院+”文章。一是在物业纠纷案件中落实“先调后诉”。联合县住建局、县司法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住建+司法+法院”物业纠纷“前端化解、诉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聚焦排查纠纷风险。对于各个小区发生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要由住建局成立的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法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导入诉讼程序。对于矛盾争议较大的案件,采取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形式落实先行调解要求。2024年全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82件,与2023年同比下降112.19%,大量物业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二是在金融纠纷中落实“先调后诉”。主动与县金融监管局、县金融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金融+法院”模式推行“先调后诉”机制的实施方案》,与中国农业银行蕲春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蕲春分行等十一家银行机构共同召开调研工作会议,促进金融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新成效。2025年,由县金融监管局牵头,县法院、县司法局共同挂牌成立蕲春县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全面推进金融类纠纷案件先行调解工作。金融机构从“要我调解”,到“我要调解”,缩短了纠纷化解周期,降低了当事人诉讼成本,2024年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受理696件,调解成功190件,调解成功率27.30%。三是在劳动争议纠纷中落实“先调后诉”。积极与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共同组建了“人社+工会+法院”劳动争议“裁调诉”对接工作室,推动劳动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劳动争议发生后,首先由“裁调诉”对接工作室通过调解的方式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调解不成,再依法进行裁决,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对于经过裁决后仍然不服的劳动争议案件,可以顺畅地转入诉讼程序,实现裁调诉的无缝对接。既保证了裁决的权威性,又为劳动者提供了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四是在家事纠纷落实“先调后诉”。在刘河镇、狮子镇、张塝镇建立家事纠纷“先调后诉”试点,通过在三个乡镇率先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引入多方力量推动家事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今年以来,三个乡镇处理诉前调解家事纠纷案件52件,调解和好4件,调解达成协议后,通过民政部门自愿达成离婚手续9件,化解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案件6件,导入诉讼程序20件,仍在处理过程中13件,形成家事矛盾纠纷“有场地办公、有人员调解、有受理纠纷、有风险评估、有社会效果”的“五有”运行模式。fa9b7fc7d32a93ac3386adec4bf06a9.jpg

同时,该院积极推行“和合无讼”文化,为基层治理注入发展新动能。一是推进“无讼村(社区)”创建。坚持强基导向,努力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为全省建成支点、全市项目建设、全县先行区建设凝聚法治力量。成立了“无讼村(社区)”以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各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创建领导小组,协调各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加强指导,同时推动各乡镇办党委、政府积极落实矛盾纠纷主动排查、主动应对、主动化解工作。二是开展“万人成讼率”通报。县委平安办根据法院提供的相关数据,每季度向全县各乡镇办进行工作通报,既注重案件发生的比率,又注重各乡镇办典型做法,县委领导多次批示有关部门落实通报有关问题。三是加强基层组织调解员培训。依托乡镇办党委政府和“一庭两所”每季度开展基层组织调解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解员政治业务素质,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以及“五老”调解室、乡贤调解室等睦邻调解团体作用。对邻里关系、婚姻家庭情感纠纷等适合调解的民间纠纷案件,及时推送乡镇办、村(社区)综治中心组织调解,充分彰显前端治理两个作用。无讼村(社区)创建方案.jpg

该院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不断增强矛盾纠纷变化的一些规律性认识。“先调后诉”工作开展以来,开展座谈会、交流会、评析会12次。2024年受理民事一审案件数较2023年下降14.55%。“先调后诉”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既减缓了社会矛盾对立,排查了许多不确定的风险隐患,又创新了社会治理模式,促使社会治理前端和诉讼保障后端有机结合,互为一体,为社会平安稳定带来生机与活力。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蕲春法院深刻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司法智慧助力蕲春社会治理,为构建和谐平安蕲春贡献法院智慧。